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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品 介 绍 篇 PRODUCT NAME PRODUCT POSITIONING 富赢·99为客户开设一个 「与生命等长的被动收入账户」 投保年龄 出生满25天-50周岁 交费期间 10年交 保险期间 终身 保险费要求 10年交,最低期交保险费1万,且均为1000元的整数倍 犹豫期 自保险合同签收次日零时起15个自然日 注:当富德生命富赢99年金保险累计保费<30万时,可搭配富德生命富贵管家A款年金保险(万能型),保底利率2.5%,2019年10月官网公布结算利率5.2%;当富德生命富赢99年金保险累计保费≥30万,可搭配富德生命富贵管家B款年金保险(万能型),保底利率3%,2019年10月官网公布结算利率5.4%。 特别生存保险金 SPECIAL SURVIVAL INSURANCE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第5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开始,至本主险合同第9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为止,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10%乘以交费年期数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共给付5次。 特别生存保险金=年交保险费*10%*交费年期数*5次 特别生存保险金 SPECIAL SURVIVAL INSURANCE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0%乘以交费年期数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共给付1次。 特别生存保险金=年交保险费×50%×交费年期数 生存保险金 LONGEVITY CARE GOLD 若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第10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及之后的每个保险合同周年日(含当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每年给付1次生存保险金,直至本主险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每年给付基本保险金额*10%N次 长寿关爱金 SPECIAL SURVIVAL INSURANCE 若被保险人于年满99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按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长寿关爱金,共给付1次。 长寿关爱金=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DEATH OR TOTAL DISABILITY INSURANCE 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的特别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发生本主险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或其他有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